朱平雷:责任的轻重
(学而班学生,1999年10月生)
看完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后,我发现这本书中有许多让我似懂非懂的东西,似乎每一章都有一个主题。其中包括了爱情,革命等等。从表面上看,这本书着重描写的是爱情,但仔细品味后,却发现书中的东西实在太多,以至于让我的思维都变得混乱。终于,在反复读了几个我还算能看懂的内容之后,我多少理解了一些。
我想,这本书的主题,到底还是生命的轻重之分。我觉得生命的轻重取决于生命中所背负的责任。托马斯从一开始是一个生命之“轻”的人。他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每天与不同的情人约会,干着自己喜欢的工作,没有自己承认的亲人,没有信仰的宗教,从不在别人家过夜,也不让情人在自己家过夜,一直拥有一片很大的私人空间,认为自己会一直过着单身却有很多情人的生活。但自从他认识特蕾莎之后,他就开始慢慢变成一个生命之“重”的人。他把特蕾莎比作一个从河中漂来的睡在篮子里的婴儿。不管是同情心、爱怜还是出于男人的责任心,他把她带回了家,并与她成为夫妻。我认为,从那个时候开始,他的肩膀上就背负起了一份责任,一份关于特蕾莎的责任。他认为特蕾莎是一个弱小的婴儿,自己有责任去爱这个女人,有责任让她更好。虽然这都是他自愿的,但就是这个危险的隐喻让他从生命之轻中脱离出来。他不能再和别的女人约会,因为那样特蕾莎会难过。他每天都要按时回家,因为如果不这样,特蕾莎就会担心。很多事情他都不能自己一个人做主,需要听特蕾莎的意见。书中第36页提到,托马斯在离开特蕾莎之后感到无比的轻松,感觉自己回到了单身汉的生活。这正是因为他摆脱了特蕾莎,卸下了肩膀上关于特蕾莎的责任。所以我觉得,生命的轻与重之分最主要就表现在肩膀上的责任的多少。后来他之所以回到特蕾莎身边,就是因为他放不下这份责任,也因为书中前半部分多次提到的贝多芬的“非如此不可”。但这也导致了他们之间的爱情从原先的爱占大部分,到现在的责任占大部分。或许,后文中写到的特蕾莎喜欢她的狗卡列宁胜过喜欢托马斯也是因为这个吧。动物亲近人类不需要理由,因为在它们眼中喜欢就是喜欢,它们和谁亲近可以自己选择,也不会和责任挂钩。而特蕾莎喜欢狗也不需要背负什么责任,做自己喜欢的就行了。狗不会背叛你,不会背着你去和别人约会,喜欢它没有负担。
当然,读完这本书后,我也有问过自己,“你到底是一个生命之轻的人还是一个生命之重的人呢?”暂时我还不知道,但以后一定会有答案的。总之,《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有许多耐人寻味的东西,蕴含了许多深刻的道理。我所不懂的,需要深入理解的还有很多。但现在已经理解的,虽然微不足道,也让我受益非凡。等我再积累一些功底,我一定要再多读它几遍,从中学到更多有助于自己成长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