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老师 梁元青
本学期书院开设了辩论社,由我来引导,也幸得学生们捧场,人数倒也不少,3月下旬的辩论赛也开展的有模有样。
不过不得不承认,辩论,尤其是辩论赛,其实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
首先,我们虽然可以举出一大堆舌战群儒的经典辩论,但我们的先哲们并不喜欢辩论,甚至对“言”都是分外谨慎。善辩的庄周就毫不掩饰的说道:“桓团、公孙龙,辩者之徒,饰人之心,易人之意;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嘲讽的用“雄而无术”四个字概括了大部分辩者。至圣先师孔夫子亦对巧言之徒不怎么待见,“巧言令色,鲜矣仁”,他更喜欢“讷”,“刚、毅、木、讷,近仁”。
其次,辩论赛本身的目的性甚至功利性很强,它最直接的目的就是说服他人,让别人赞同自己的观点。当辩论的目的并非发现真理,而是捍卫我既有的观点,那么这根本不可能构成赛场上的真诚。因为当你认定这场辩论不能输(比如输了就很没面子),那么装睡就是一定叫不醒的。因此,即使辩手在场上无论如何有风度,都很难做到不在关键点上争锋相对甚至咄咄逼人,这与我们心目中温润如玉的君子相去甚远。
更令人尴尬的是,辩论赛解决不了什么事实上的问题。说句不客气的,我们是一群“空谈者”,我们既不能将我们辩论的辩题找到一个靠谱的解决方式,也不能确保我们的解决方式能有效的实行。我们一边在辩论赛场上大谈特谈“实操性”,事实上却是最不知道应该如何“实操”的一批家伙。所以,辩论的过程和结果并不对辩题本身的问题真正产生或改变什么。
以上三点几乎是每一个热爱辩论的人都逃不开的问题,那为什么我们还是对辩论如此的热爱?仅仅是因为口舌之争一时爽吗?若是如此,恐怕就真的得如夫子所言“放郑声远佞人”了。所以,就我个人的经验而言,辩论至少给了我们四点好处。
碎片式学习的有效糅合。我们其实在课余的零碎时间中,通过人际交流和互联网掌握了大量的信息和知识,但我们却懵然不知。辩论赛的一个很大好处就在于“灵机一动”的把我们封存着的信息有效的提取出来,与现实中的辩题相结合,从而让我们有可能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去剖析问题。
从“知”到“行”的思考方式。前文有说过,辩论无法解决甚至改变现实问题,我们只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空谈者”。这点我无意否认,但也必须注意到,从学生时代就开始接触学习“如何更好的解决问题”的空谈,也要远远优于步入社会却连解决方式都无好思路的“目瞪口呆”。辩论中的实操,就在于让学生们在现有的知识储备中,寻找到一种自己能够解决问题的方法,虽然存在各种的弊端与不成熟,但这个思考过程的培养,却恰恰是我们现在的教育无法给予的。
激烈的争论过程中始终保持翩翩风度,也仍保持着正正的傲骨。世间有三等人,有脾气没本事的,是为三等人,有脾气有本事的,是为二等人,没脾气有本事的,是为一等人。辩论场上的激烈,并不影响辩手们言行举止上的文雅。事实上,辩手们斟字酌句的功夫要远远高于常人,他们不但要说服他人,更要优雅的、有礼貌的征服评委和观众。
愿意从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寻找双方的共同点。人与人之间出现异议后,有两种选择:双方尝试去解决异议,或者搁置异议。很多时候为了避免冲突,我们会选择后者,但更多时候,比如需要一起去完成一件事时,沟通是必要的。而所谓的沟通,就是双方尝试着达成共识的过程。很多工作都是这样开展的,而辩论就是培养这样的交流方式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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